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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古旧书回收,24小时接听您的来电

2024-04-21 02:00:01 50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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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本与善本的界定,历来为版本鉴定学者所争论。宋效先老师曾在1987年发表论文指出:“珍本是比较稀见或比较珍贵之本,善本是凡内容有用,流传稀少,校刻精良,具有文物、学术或艺术价值之本。”而在李致忠老师的观点中认为:在西方人的观念里和词汇中,“善本”就是珍贵的、值钱的、罕见的传本,这实际上是以“珍本”概念替代了“善本”的含义。

中国古籍传统的分类法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四部下再细分为四十四类:

经部,以儒家经典及其释作为主,例如《御笔诗经图》,也收录古乐、文字方面的书籍。

史部,主要收录各种体裁的史书,另纳入地理、政书及目录类图书。

子部的范围比较广,诸子百家、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军事、艺术、宗教、占卜、堪舆、命算、笔记、小说、类书等,皆入子部。

集部,则录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个人著作称“别集”,集体创作称“总集”(例如:《六家文选》)。

把清代末年作为古籍的下限要比1840年作为下限来得合适。当然,这个下限仍旧是粗线条的。即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内容或形式上沿袭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炉灶,如对古籍所作的旧式校注或旧体诗文集之类,一般仍可划入古籍范围。采用新体裁对古籍所作的研究或注释,才不叫古籍,而算作对古籍的整理研究。

中国图书事业随社会进程发展,春秋时代图书性质偏向官方档案,战国时代,图书转成传播知识的媒介,也开始有了私人藏书。

秦始皇统一中国,推行“书同文”政策,将部分私家藏书移入宫廷及政府机构后,进行焚书坑儒,是中国图书发展的黑暗时期。

汉兴,图书事业又慢慢恢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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